判断石英砂过滤器反洗是否合格,需从 排水水质、滤料层状态、运行参数复位 三个核心维度进行验证,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,确保滤料层恢复截污能力,出水水质达标。具体判定标准和操作方法如下:
一、 核心判定标准:三项指标必须同时达标
反洗排水水质达标
这是最直观的判断依据,反映滤料层截留的杂质是否被彻底冲洗干净。
目视判定:反洗末期的排水应 清澈透明,无可见悬浮物、絮状物,与过滤器进水清水的外观一致;若排水仍呈浑浊、发黄或发黑状态,说明反洗不彻底。
仪器检测判定:反洗水洗阶段末期,取样检测排水浊度 ≤ 5 NTU、悬浮物(SS)≤ 5 mg/L,即达到水质合格标准。
滤料层状态恢复正常
滤料层的平整度和膨胀复位情况,直接影响后续过滤效果。
膨胀率验证:水洗阶段,滤料层膨胀率需控制在 40%–50%(通过罐体视镜观察:滤料层顶部上升高度为原滤料层高度的 40%–50%),且膨胀均匀,无局部流化死角。
复位后状态:反洗结束后,滤料层应 自然回落至初始高度,表面平整,无断层、凹陷、凸起等 “乱层” 现象;若出现局部凹陷,说明布水不均或反洗强度不足,需重新反洗 “找平”。
运行参数复位达标
反洗后通过正洗验证,过滤器的压差和出水指标需恢复至正常运行区间,这是反洗合格的最终验证。
正洗后压差:正洗结束后,过滤器进出水压差需回落至 0.05–0.10 MPa(与新滤料或正常运行时的初始压差一致);若压差仍高于 0.10 MPa,说明滤料内部仍有杂质堵塞,需延长反洗时间或调整反洗参数。
正洗出水水质:正洗时(流量为正常过滤流量的 50%),出水浊度 ≤ 2 NTU、SS ≤ 5 mg/L,且连续取样 2–3 次检测结果稳定,无波动。
二、 辅助判定方法:投运后短期跟踪验证
反洗合格的过滤器,投运后 1 小时内的运行状态需保持稳定,可作为二次验证依据:
投运后每 15 分钟检测一次出水水质,SS 和浊度需持续稳定在合格范围,无 “初期泄漏” 细小杂质的情况;
投运 1 小时内,进出水压差上升速率平稳,无突然飙升现象(若压差快速上升,可能是滤料板结未彻底解决)。
三、 特殊工况的补充判定(化学加强反洗)
若针对油污、铁锰污染等工况进行了化学加强反洗(投加次氯酸钠、柠檬酸等药剂),需额外增加两项判定:
正洗排水的 pH 值 需恢复至中性(6.5–7.5),无残留酸碱;
正洗排水的 余氯含量 ≤ 0.05 mg/L(投加次氯酸钠时),避免残留氧化剂进入循环水系统。
四、 反洗不合格的处理措施
若上述任一指标未达标,需采取以下措施:
若排水浑浊、压差未复位:延长单独水洗时间 5–10 min,或提高水洗强度至 12–15 L/(m²·s)(注意控制滤料膨胀率不超过 50%,防止滤料流失);
若滤料层乱层:重新进行 气洗 3 min,松动滤料后再低速水洗,使滤料自然找平;
若多次反洗仍不合格:需检查滤料是否板结、粒径是否偏细,或布水器是否堵塞,必要时补充新滤料或检修布水装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