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锅炉给水:
工业锅炉:回收的冷凝水作为工业锅炉给水时,应符合 GB/T 1576《工业锅炉水质》的规定。一般来说,其总硬度应≤0.03mmol/L,pH 值(25℃)应在 10-12 之间,总铁≤0.3mg/L 等。
电站锅炉:用于电站锅炉给水时,需符合 GB/T 12145《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》的标准。例如,对于亚临界压力锅炉,其凝结水的氢电导率(25℃)≤0.2μS/cm,溶解氧≤5μg/L,总铁≤10μg/L,铜≤3μg/L 等。
其他回用场景:
一般工业生产用水:pH 值通常要求在 6.5-8.5 之间,总溶解固体物含量不应超过 500mg/L,无机离子如钙、镁、铁、铜、锌等含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,以避免对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。
冷却用水:对水质要求相对较低,但一般也要求总硬度小于或等于 5mmol/L,总铁量小于或等于 500μg/L,总油量小于或等于 10mg/L 等,以防止结垢、腐蚀和堵塞冷却设备。